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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核安全导则
国家核安全局发布《核动力厂化学管理》核安全导则
国家核安全局近日发布核安全导则《核动力厂化学管理》(HAD103/16-2026)。根据通知,该导则于2026年9月4日批准发布,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国家核安全局负责解释。此次发布的导则旨在进一步完善我国核与辐射安全法规体系,为核动力厂化学和放射化学管理提供指导。导则提出,通过规范化学工况、化学监督和相关管理活动,减缓核动力厂构筑物、系统和设备的性能降级,保障其完整性与可用性;同时尽可能减少放射性废物产生,降低辐射场剂量水平,并在符合相关...
2026-09-08
关于发布核安全导则《核动力厂构筑物、系统和部件的安全分级》的通知
关于发布核安全导则《核动力厂构筑物、系统和部件的安全分级》的通知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核与辐射安全法规体系,指导核动力厂安全重要的构筑物、系统和部件的安全功能和安全等级划分,我局组织制定了核安全导则《核动力厂构筑物、系统和部件的安全分级》(HAD102/03-2025),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用于沸水堆、压水堆和压力管式反应堆的安全功能和部件分级》(HAD102/03-1986)废止。国家核安全局2025年9月18日...
2025-09-22
关于发布核安全导则《核动力厂定期安全评价》的通知
关于发布核安全导则《核动力厂定期安全评价》的通知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核与辐射安全法规体系,为核动力厂的定期安全评价工作提供指导,我局组织制定了核安全导则《核动力厂定期安全评价》(HAD103/11-2025),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核动力厂定期安全审查》(HAD103/11-2006)废止。国家核安全局2025年6月22日...
2025-07-07
关于发布核安全导则《研究堆运行限值和条件》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核与辐射安全法规体系,指导和规范研究堆运行限值和条件的制定和实施,我局组织制定了核安全导则《研究堆运行限值和条件》(HAD202/10-2024),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025-01-02
关于发布核安全导则《核动力厂在役检查》和《核动力厂老化管理》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核与辐射安全法规体系,指导和规范核动力厂有效开展在役检查和老化管理工作,我局组织修订了核安全导则《核动力厂在役检查》(HAD103/07-2024)和《核动力厂老化管理》(HAD103/12-2024),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024-08-21
关于发布核安全导则《放射性废物近地表处置设施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的通知
关于发布核安全导则《放射性废物近地表处置设施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的通知
2023-05-04
关于发布核安全导则《压水堆核动力厂应急行动水平制定》的通知
关于发布核安全导则《压水堆核动力厂应急行动水平制定》的通知
2022-11-25
关于发布核安全导则《核动力厂运行经验反馈》的通知
关于发布核安全导则《核动力厂运行经验反馈》的通知
2022-09-06
关于征求核安全导则《核动力厂修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核动力厂运行安全规定》的有关要求,指导核动力厂修改的分类、审查、批准和实施工作,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组织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起草了核安全导则《核动力厂修改(征求意见稿)》。
2022-05-30
国家核安全导则《核设施退役安全评价》正式发布
1月14日,由原子能院退役治理工程技术中心编制的国家核安全导则《核设施退役安全评价》(HAD401/15-2021)正式印发。该导则的发布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规范我国核设施退役安全评价方法作出贡献,并将有效预防辐射安全事故和工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退役工程安全实施。
2022-01-21
关于征求核安全导则《压水堆核动力厂应急行动水平制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指导压水堆核动力厂营运单位制定应急行动水平,我司组织编制了核安全导则《压水堆核动力厂应急行动水平制定(征求意见稿)》。现将导则征求意见稿以及编制说明印送给你单位,请研究提出意见,填写征求意见反馈表(附件4),并于2021年11月19日前反馈我司(电子版请发送联系人邮箱)。
2021-10-27
关于发布核安全导则《核动力厂仪表和控制系统设计》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核与辐射安全法规体系,加强核动力厂的核安全监管,我局组织制定了核安全导则《核动力厂仪表和控制系统设计》(HAD102/10-2021),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1988年制定的《核电厂保护系统及有关设施》(HAD102/10-1988)、《核电厂安全有关仪表和控制系统》(HAD102/14-1988)和2004年制定的《核动力厂基于计算机的安全重要系统软件》(HAD102/16-2004)三项核安全导则同时废止。国家核安全局2021年9月29日(此件社会公开)生态...
2021-10-09
关于发布核安全导则《核动力厂电力系统设计》的通知
国家核安全局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核与辐射安全法规体系,加强核动力厂的核安全监管,我局组织制定了核安全导则《核动力厂电力系统设计》(HAD102/13-2021),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021-10-09
关于发布核安全导则《核燃料循环前段设施安全分析报告标准格式与内容》(HAD301/01-2021)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核与辐射安全法规体系,我局组织修订了核安全导则《铀燃料加工设施安全分析报告的标准格式与内容》(HAD301/01-1991),并将导则名称修改为《核燃料循环前段设施安全分析报告标准格式与内容》(HAD301/01-2021)。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导则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2021-09-06
关于发布核安全导则《铀转化和铀浓缩设施的安全》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核与辐射安全法规体系,我局组织制定了核安全导则《铀转化和铀浓缩设施的安全》(HAD301/06-2021)。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导则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2021-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