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广东太平岭核电厂一期运行和二期建造质量保证大纲
国家核安全局近日分别批复中广核惠州核电有限公司和中广核惠州第二核电有限公司,同意《中广核广东太平岭核电厂一期工程质量保证大纲(运行阶段)(第2版)》和《中广核广东太平岭核电厂二期工程质量保证大纲(建造阶段)(第2版)》。两份批复文件均于2026年9月10日签发,并于9月11日印发。

根据批复,中广核惠州核电有限公司此前提交了关于审批太平岭核电厂一期工程运行阶段质量保证大纲第1版和第2版的请示。国家核安全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要求,对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技术审评,认为《中广核广东太平岭核电厂一期工程质量保证大纲(运行阶段)(第2版)》可以接受,现予批准。国家核安全局要求该公司严格遵守批准后的质量保证大纲,确保太平岭核电厂运行安全。
同日,国家核安全局还批复中广核惠州第二核电有限公司提交的太平岭核电厂二期工程建造阶段质量保证大纲相关申请。经技术审评,国家核安全局认为《中广核广东太平岭核电厂二期工程质量保证大纲(建造阶段)(第2版)》可以接受,予以批准,并要求该公司严格遵守批准后的质量保证大纲,确保太平岭核电厂建设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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