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大亚湾和岭澳核电站在役检查大纲升版

国家核安全局近日发布通知,批准大亚湾核电站和岭澳核电站在役检查大纲由第14版升版至第15版。通知对象为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文件编号为国核安发〔2026〕163号。

根据通知,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此前提交了《关于在役检查大纲升版的请示》。国家核安全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对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技术审查,认为大亚湾核电站和岭澳核电站在役检查大纲升版申请可以接受,予以批准。

国家核安全局要求,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严格按照获批内容实施升版,切实履行相关承诺,做好在役检查规范切换准备工作,确保大亚湾核电站和岭澳核电站运行安全。

该通知签发日期为2026年8月31日,由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于2026年9月1日印发,并向社会公开。

据了解,大亚湾核电站和岭澳核电站同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半岛,共同组成总装机容量612万千瓦的大亚湾核电基地,是世界最大的压水堆核电基地之一,其中大亚湾核电站是中国大陆首座大型商用核电站,1987年开工、1994年全面投入商业运行,配置2台98.4万千瓦压水堆机组,采用法国M310技术,所发电力约80%供应香港、20%供应广东,岭澳核电站作为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分两期建设,一期1997年开工、2003年全面投运,二期2005年开工、2010至2011年陆续投运,共4台百万千瓦级机组,采用自主CPR1000技术,国产化率从一期的30%提升至二期的64%,截至2025年4月整个基地累计上网电量突破1万亿千瓦时,累计向香港输送电量超3200亿千瓦时,约占香港总用电量的四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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