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公告66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豁免备案证明文件
8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豁免备案证明文件的公告》。公告称,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有关规定,现将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的、已获得豁免备案证明文件的活动,以及活动中涉及的射线装置、放射源或非密封放射性物质予以公告。
随公告发布的汇总表共列出66项备案记录,涉及山东、天津、上海、河北、四川、甘肃、安徽、河南、辽宁等地相关单位。备案内容涵盖多类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包括C-14、Ra-226、Cs-137、Na-22、Tc-99、Co-60、I-129、U-238、Pu-239、Am-241、Ni-63、H-3、Ba-133、Eu-152等放射性核素,以及X射线荧光分析仪、扫描电子显微镜、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X射线测厚仪、X射线煤质分析系统等射线装置。
从用途看,此次公告的备案项目覆盖环境监测、仪器校准、工业测量、科研分析、安防检测和医疗相关应用等场景。例如,部分C-14放射源用于粉尘扬尘在线监测仪、颗粒物浓度监测仪和β射线颗粒物监测仪;Ra-226、Co-60、I-129等用于测氡仪、高纯锗γ能谱仪、水质低本底测试仪等设备标定;Na-22、Eu-152等用于密度计、料位计或核子密度/浓度传感器;Ni-63用于便携式化学毒剂侦检仪相关模块;Tc-99则用于治疗类风湿关节炎等自身免疫性疾病及骨科疾病。
公告同时显示,备案单位类型包括生产单位和进口总代理单位。各项备案均列明了备案单位、备案明细、备案文号及单位类型,便于社会公众和相关单位查询已取得豁免备案证明文件的具体活动和产品信息。
公告原文:

附件:已获有关省份豁免备案证明文件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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