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公告66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豁免备案证明文件
8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豁免备案证明文件的公告》。公告称,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有关规定,现将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的、已获得豁免备案证明文件的活动,以及活动中涉及的射线装置、放射源或非密封放射性物质予以公告。随公告发布的汇总表共列出66项备案记录,涉及山东、天津、上海、河北、四川、甘肃、安徽、河南、辽宁等地相关单位。备案内容涵盖...
2026-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