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完成山东海阳核电5号机组核岛FCD前检查

国家核安全局9月3日发布《山东海阳核电厂5号机组核岛基础浇筑第一罐混凝土前准备情况核安全检查报告》。根据报告,国家核安全局检查组于2026年8月25日至28日,对山东海阳核电厂5号机组核岛基础浇筑第一罐混凝土前准备情况开展例行核安全检查。

本次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核安全法规、规章和国家核安全局批准或认可的文件进行。检查内容包括核岛施工组织和施工计划等施工管理条件、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等技术条件、核岛基坑负挖等前期施工监督检查遗留问题处理情况、核岛FCD前现场准备情况,以及建造阶段质量保证大纲实施情况。

检查期间,检查组听取了海阳核电厂5号机组项目管理、核岛FCD前准备、经验反馈和防造假管理、历次核安全检查及自查问题整改、初步安全分析报告审评重点问题落实等情况汇报,并对核岛筏基、混凝土搅拌站、混凝土实验室、原材料存储场地、钢筋加工场地等进行了现场检查。

检查报告显示,海阳核电厂5、6号机组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核岛土建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已批准发布,人员配备、设备进场和原材料检验按计划推进。5号机组核岛FCD相关设计文件、技术规格书和施工方案已完成发布,相关文件能够满足核岛FCD需求。针对5号机组核岛基坑验槽核安全监督检查中提出的8项管理要求,营运单位已全部完成整改。

在现场准备方面,5号机组核岛厂房筏基钢筋、预埋件、模板等安装工作已基本完成,混凝土生产和浇筑所需设施设备、工器具等已基本就绪。质量保证方面,营运单位已建立5、6号机组工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施工相关组织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接口关系清晰;营运单位组织总包、监理、施工单位等相关方建立的经验反馈和防造假体系已初步运转。

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提出7项整改要求,涉及重大施工方案变更交底和承包商质量保证文件监督、监理问题闭环管理、个别钢筋机械连接抽样抗拉强度不合格、FCD应急设备能力不足、核岛底板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方案控制措施不完善、混凝土泵送试验和温控措施验证不足,以及部分原材料进场验收和测温元件安装尚未完成等方面。

国家核安全局要求,山东核电第三核能有限公司在5号机组核岛FCD前完成相关整改,并按要求将改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提交国家核安全局及生态环境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确保海阳核电厂5号机组建造质量。

据悉,山东海阳核电厂5号机组为海阳三期工程2台国产化CAP1000三代压水堆机组之一,单台额定电功率1300兆瓦,2026年4月已完成常规岛第一罐混凝土浇筑、常规岛主体工程全面进入施工阶段,此次发布公告为2026年8月25日-28日国家核安全局完成其核岛基础浇筑第一罐混凝土前的核安全检查,相关整改完成后即可进入核岛主体浇筑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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