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议员提议将SMR纳入国家战略技术

韩国国民力量党议员金正宰近日提出《特别税限制法》修正案,呼吁将小型模块化反应堆 (SMR) 纳入国家战略技术范畴,以通过税收抵免支持相关研发、人才培养和设施投资。

金正宰认为,SMR是兼顾碳中和目标与稳定能源供应的下一代核能技术。随着全球SMR市场的技术和产业竞争加剧,韩国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基础,推动相关产业发展。

根据提案说明,SMR商业化和出口竞争力并不只取决于研发成果,还与制造供应链的设施水平、劳动力能力以及国际质量标准和认证能力密切相关。由于SMR产业需要持续研发和前期设施投入,而私营企业面临订单不确定、商业化周期较长等问题,相关投资积极性受到限制。修正案因此建议,将SMR列入国家战略技术类别,对研发费用、人才培养费用和设施投资给予税收抵免。

韩国国会近期还出现多项能源领域立法提案。韩国共同民主党议员安浩荣提出《韩国电力公司法》相关议案,建议整合韩国东南电力公司 (Korea South-East Power)、韩国南部电力公司 (Korea Southern Power)、韩国东西电力公司 (Korea East-West Power)、韩国西部电力公司 (Korea Western Power) 和韩国中部电力公司 (Korea Midland Power) 等五家公共发电企业,成立新的韩国电力公司,并将总部设在全罗北道。提案规定,该公司注册资本为32万亿韩元,政府出资比例不低于51%。

该议案还提出,在公司内部设立可再生能源转型总部,负责扩大和推广可再生能源发电及能源转型相关工作,并对公司资本、组织架构、高管任免、业务范围、融资、会计、公司债券发行和监管等事项作出规定。公司成立后,现有五家公共发电企业将解散,其资产、权利义务、员工、处分权限和正在推进的业务由新公司承继。

此外,国民力量党比例代表议员金维相提出《电力事业法》修正案,建议为弱势群体电费减免提供明确法律依据。金维相指出,目前相关减免主要依赖韩国电力公司的条款和政府自由裁量安排,缺乏稳定法律规定,存在持续性不足、减免比例偏低等问题,也未充分反映地区热浪风险和人口结构差异。

该修正案建议,明确独居老人、基本生活保障对象和残疾人等群体享受电费减免的法律依据;同时规定,在主管部门依据热浪天数、最高气温和老年人口比例指定的“气候变化热浪风险区”内,弱势群体在7月至8月热浪高峰期的电费减免比例不得低于70%。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