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两部门签署备忘录 推动核电出口监管合作
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 (MOTIE) 与韩国原子能安全委员会 (NSSC) 8月13日在首尔钟路区韩国贸易保险公社签署“韩国型核电站成功海外扩张谅解备忘录”,计划在核电出口过程中加强监管协同,为潜在项目所在国提供更系统的核安全监管合作支持。

根据协议,双方将围绕出口对象国提出的监管合作需求,共同支持其建立核安全监管框架、完善许可程序和技术标准,并提升监管机构专业能力。韩国政府正以越南等东南亚潜在市场为重点推进核电站出口,相关国家在规划和建设新核电站时,通常需要同步建立法律制度、审批流程、监管技术体系以及核安全、核安保人才队伍。
此前,出口对象国提出监管合作请求后,通常由产业通商资源部转交韩国原子能安全委员会,再由该委员会及相关专业机构分别回应。按照新的合作安排,两部门将持续共享海外核电项目进展、各国监管条件和合作需求,并结合韩国在核电站全生命周期管理中积累的经验,为不同国家和不同项目阶段制定更有针对性的合作方案。
除两部门签署备忘录外,韩国电力公社 (KEPCO)、韩国水力原子能公司 (KHNP)、韩国核能出口协会、韩国核安全技术院 (KINS) 和韩国核不扩散与控制研究院 (KINAC) 也签署了机构间业务协议。
在当天随后举行的理事会会议上,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和韩国原子能安全委员会介绍了越南、捷克和菲律宾等主要核电出口项目进展,并分享了韩国与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捷克开展核监管合作的案例。与会方还讨论了根据不同国家实际条件设计监管合作措施的具体方向。
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长官金正官表示,韩国将把韩国原子能安全委员会、韩国核安全技术院和韩国核不扩散与控制研究院作为“韩国团队”的重要合作伙伴,全面回应越南等新建核电国家提出的各类合作需求。
韩国原子能安全委员会主席崔元浩表示,该委员会将积极参与核电出口相关工作,并与产业通商资源部及核电出口企业加强监管合作,以更好满足目标国家的条件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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