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推进SMR特别法配套立法,完善产业培育机制
韩国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 (MSIT) 27日发布消息称,《小型模块化反应堆发展促进和支持特别法》施行令草案已进入立法预告程序,预告期将持续至下月24日。该特别法计划于今年9月实施,距离正式施行仅剩40多天。

该特别法去年3月获韩国国会全体会议通过,为集中支持SMR发展提供法律依据。其主要内容包括制定SMR发展基本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设立并运行SMR发展促进委员会,以及建立专业人才培养机制等。
此次施行令草案进一步补足现行制度中仅以设施容量标准界定SMR的不足,明确SMR在模块化形态、制造方式、运输和安装方式等方面的核心特征。同时,草案还为跨部门委员会组成、培训机构指定标准及申请程序等内容提供配套规定,以支持SMR产业生态持续发展。
根据特别法,韩国将在韩国原子能委员会 (AEC) 下设“SMR发展促进委员会”,由韩国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部长担任主席,负责审议和协调研发、示范项目、特区划定等重大事项。施行令草案明确,该委员会将吸收韩国企划财政部 (MOEF)、韩国外交部 (MOFA)、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 (MOTIE) 等原子能委员会参与部门,以及与特区事务相关的韩国行政安全部 (MOIS)、韩国国防部 (MND) 等部门共同参与。
韩国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相关人士表示,草案对依法设立的推进委员会组成和运行事项作出规定,目的在于提升委员会运作效率,并推动相关部门在技术开发、监管和支持环节形成协同。
在人才培养方面,草案提出,将制定SMR专业培训机构的指定条件和申请流程。根据特别法,获指定的培训机构需依据中长期人力供需预测制定教育计划,并通过海外派遣等方式培养具备国际竞争力的SMR专业人才。
草案还对培训机构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设施条件、专业师资和运营计划提出要求,并明确申请时需提交的事业计划书和相关业绩材料。韩国政府希望通过上述配套制度,在特别法实施前形成较为完整的SMR政策执行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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