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能源监管委员会支持核能立法 强调监管衔接与消费者保护
菲律宾能源监管委员会 (ERC) 表示,支持推动核能发展的拟议立法,认为这有助于加强国家能源安全、提升电力供应可靠性。

8月12日,在菲律宾众议院核能特别委员会举行的听证会上,菲律宾能源监管委员会总法律顾问办公室和秘书处主任克里莎·玛丽·T·布埃拉 (Krisha Marie T. Buela) 介绍了该委员会对相关拟议法案的初步意见。
布埃拉表示,ERC正在审查拟议立法中的多项条款,并将向众议院核能特别委员会提交正式立场文件。根据初步意见,委员会关注的重点包括监管权限范围、长期电力供应协议、电力市场机制、优先调度规则,以及核电引入后可能产生的额外成本如何处理等问题。
ERC强调,拟议中的核能监管框架应与菲律宾现行能源法律和电力市场规则相衔接,同时需要明确监管定义,制定可执行的配套规则,确保核电能够有序纳入电力行业体系。
消费者保护也是ERC关注的重点。该委员会表示,菲律宾若将核能纳入长期能源选项,应同步建立适当保障机制,避免电力成本出现意外上涨并转嫁给用户。
ERC称,其建议旨在协助立法者形成清晰、可操作的核能监管框架。该框架应在支持安全、负责任引入核电的同时,维护电力市场稳定,并保护电力消费者免受潜在财务风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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