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北陆电力提交志贺核电站核灾害防灾业务计划修订备案

北陆电力公司 (Hokuriku Electric Power Company) 8月31日宣布,已将志贺核电站《原子能事业者防灾业务计划》修订内容提交日本内阁总理大臣和原子力规制委员会备案。

该计划依据日本《原子能灾害对策特别措施法》制定,主要规定核电站在核灾害预防、紧急状态应急处置、核灾害事后应对,以及防止核灾害发生和扩大、推进恢复工作等方面所需开展的业务。

北陆电力表示,此次修订已完成与石川县、志贺町及富山县的协商。根据日本相关法律规定,核电运营企业拟修订该类计划时,应在修订日前60天前向所在都道府县、所在市町村及相关周边都道府县提交方案并进行协商;完成修订后,应及时向内阁总理大臣和原子力规制委员会备案。

根据公布的修订概要,本次调整包括:因《灾害对策基本法》相关公告修订,在计划定义中的指定行政机关增加“数字厅”,在指定地方行政机关中增加“中部管区行政评价局”;因《原子能灾害对策指针》修订,删除与“东海地震预知信息或东海地震注意信息发布时”相关的警戒事态表述,并相应调整条文编号及部分用语。

此外,修订内容还包括删除石川县地区防灾计划中已不再列入借用资机材的“累积剂量计(热释光剂量计)”相关表述;因向羽咋警察署等机构的联络改为经由石川县警察本部进行,计划中相应删除原有联络路径表述。北陆电力还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对各类人员派遣相关表述及格式注释进行了调整。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