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关西电力修订三座核电站核应急防灾业务计划

关西电力公司 (Kansai Electric Power Co., Inc.) 8月27日宣布,已根据日本《原子力灾害对策特别措施法》,修订美滨核电站、高滨核电站和大饭核电站的原子力事业者防灾业务计划,并于当天向日本内阁总理大臣和原子力规制委员会提交备案。

此次修订涉及三座核电站的核应急防灾安排。关西电力表示,后续将继续确保核电站安全,并按照相关计划完善核应急防灾措施。

根据文件,修订前的协商期为2026年5月13日至7月30日,共79天。协商对象包括核电站所在地方政府及相关周边地方政府。其中,美滨核电站涉及福井县、美滨町,以及滋贺县、岐阜县、京都府;高滨核电站涉及福井县、高滨町,以及滋贺县、京都府;大饭核电站涉及福井县、大饭町,以及滋贺县。

本次修订中,计划第1章“总则”未作变更;第2章“原子力灾害预防对策的实施”主要对正文表述、申报和报告格式、申报表填写内容进行规范化调整;第3章“紧急事态应急对策的实施等”、第4章“原子力灾害事后对策的实施”和第5章“其他”则主要对资机材借用相关数量等内容进行规范化调整。

《原子力灾害对策特别措施法》要求核设施运营方制定防灾业务计划,并每年进行审查,必要时予以修订。修订前,运营方需与设施所在地都道府县知事、市町村长及相关周边都道府县知事协商。防灾业务计划通常包括快速通报、灾害扩大防止、环境辐射监测等核应急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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