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明确原子能研究院辐射损伤治疗医院法定职能

韩国原子能研究院8月24日宣布,韩国国会全体会议已于8月20日通过《关于促进辐射和放射性同位素利用法的部分修正案》,将辐射损伤治疗医院相关职能,以及配套研究和技术开发,纳入研究院法定业务范围。

根据修正案,相关机构将面向已经受到辐射伤害、或存在辐射伤害风险的人员提供专门医疗服务。辐射损伤通常指人体因过度暴露于辐射而出现的健康异常。此类损伤有时在暴露后不会立即显现,即便早期仅表现为皮肤发红,后续也可能发展为溃疡、坏死,并影响血液或骨髓系统;部分人员还需要长期随访,以监测是否出现癌症等迟发健康风险。

韩国原子能研究院方面表示,辐射损伤处置是一项需要长期医疗支持的工作,涉及辐射暴露剂量评估、专门治疗、康复和后续健康管理等环节。此前,相关医学研究机构虽已被纳入国家放射治疗体系,但其承担辐射损伤专门治疗的法律职能并不明确。此次法律修订后,辐射暴露剂量评估、健康咨询,以及辐射烧伤等损伤的专门治疗和康复工作,将在精确检查基础上由相关医疗中心承担。

该研究院表示,未来将围绕重症治疗、再生医学、精确剂量评估、长期医疗保健体系和合作体系等五项任务推进后续建设,以完善辐射损伤治疗医院功能。

研究院医学研究所所长林日汉表示,相关制度基础的建立,将有助于从事故初期处置到专业治疗、康复及长期健康管理,为辐射受害者提供系统支持。机构将履行国家级辐射医学专科机构职责,保护公众生命健康免受辐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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