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公开征求氘氚聚变实验装置安全分析工作指南意见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7月14日发布公告,就核安全法规技术文件《氘氚聚变实验装置安全分析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函件,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5日。
该文件旨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子能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有关要求,规范氘氚聚变实验装置辐射安全许可申请工作。征求意见稿提出,氘氚聚变实验装置应在装置运行前,即等离子体调试前开展安全分析并提交安全分析报告,重点说明装置危害识别、安全设计、运行技术指标等情况,分析运行和事故工况下的辐射影响,论证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的有效性。
编制说明显示,氘氚聚变实验装置兼具射线装置和涉氚辐射风险,建设安装周期较长。随着我国聚变能领域技术进展,多家研究机构计划开展氘氚燃烧实验,相关实验装置正在建设或计划建设,辐射安全许可申请需求逐步显现。现行核与辐射安全许可监管制度主要围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构建,针对聚变装置安全分析报告内容和格式的规范仍需进一步完善。
征求意见稿共设置十三个章节,内容包括概述、安全目标和工程设计要求、工程分析、工艺流程、危害识别、辐射防护与安全措施、氚的储存与场内转移、核材料安保、放射性废物、正常运行辐射影响、事故与应急、质量保证和结论。
文件要求,安全分析应覆盖氘氚聚变实验装置设计、建设、调试、运行、维护升级及退役相关活动。其中,危害识别部分需分析中子、光子、X射线、氚和活化等电离辐射因素,以及可能造成放射性影响的内部和外部危害;辐射防护与安全措施部分需说明场所布局、辐射分区、屏蔽设计、辐射安全联锁、氚包容、维修维护防护措施和辐射监测等内容。
在涉氚管理方面,征求意见稿要求说明氚在主机系统外的储存和场内转移情况,分析氚容器安全性及相关防护措施;同时需对含氚及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液体废物和气体废物的产生、处理、贮存、排放或解控要求进行说明,并提出废物最小化措施。
编制说明还介绍了文件形成过程。2025年6月,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成立编制组并启动起草工作;同年9月,相关部门向部分单位征求意见,共收到55条反馈意见,其中采纳45条、部分采纳10条。2026年3月,辐射源安全监管司召开送审稿专家咨询会;4月,编制组根据专家意见将文件定位为核安全法规技术文件,并将名称修改为《氘氚聚变实验装置安全分析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
公告原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子能法》要求,规范氚聚变实验装置的许可申请,我部组织编制了国家安全法规技术文件《氚聚变实验装置安全分析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机关各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需求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起草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吹风机。征求意见征集时间为2026年8月15日。
单位:辐射源安全监管司 张秀志
电话:(010)65646129
传真:(010)65646124
邮箱:zhang.xiuzhi@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3. 《氘氚聚变实验装置安全分析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6年7月14日
(此件社会公开)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
2.生态环境部各地区国家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3.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
4.西南核工业物理研究院
5.清华大学
6.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7.华中科技大学
8.西安交通大学
9.南昌大学
10.西南交通大学
11.上海科技大学
12.中国聚变能源有限公司
13.聚变新能(安徽)有限公司
14.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15.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16.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17.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18.新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9.上海星环聚能科技有限公司
20.能量奇点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21.瀚海聚龙(成都)科技有限公司
22.合肥星能玄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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